版权协议
为了贯彻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,保护论文作者和杂志社的合法权益,作者(甲方)和钢管杂志社(乙方)双方就该稿件的出版事宜协议如下:
1.根据《著作权法》规定,乙方享有《钢管》整体上的著作权,甲方享有《钢管》上该论文的著作权。
2. 甲方保证其本人具有签署此声明书并做出各项承诺、处理和修改该论文之权利。
3. 该论文为其原创作品并且不涉及泄密、侵权问题,论文内容不侵犯他人著作权和其他权利。否则,因此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民事、行政责任均由甲方承担。
4. 甲方保证该论文未曾以任何形式用任何文种在国内外公开发表过,并且无一稿多投。
5. 甲方保证该论文的署名权无争议,若发生署名权争议问题,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。
6. 甲方同意将该论文的著作权在全世界范围内授予乙方专有使用。乙方对该论文具有以下专有使用权:汇编权(该论文的部分或全部)、印刷版和电子版的复制权、翻译权、信息网络传播权、发行权以及许可文献检索系统或数据库收录权。未经乙方书面许可,该论文的任何部分他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汇编、转载、出版。
7. 乙方收到该论文当日起,除不可抗力或特殊情况外,180 天内给出甲方有关该论文处理情况通知。在此期间内,甲方不得将该论文再另投他刊;若超出180 天乙方未发出通知,甲方可以自行处理该论文。
8.该论文在乙方编辑出版的《钢管》首次发表后,乙方将向甲方支付一次性稿酬(含著作权使用费),并赠送样刊。若乙方再以其他形式出版该论文,将不再支付甲方稿酬。
9.甲方在收到针对该论文的修改通知单后,应参考乙方提出的修改意见对该论文进行修改,并在指定的时间内回复修改稿。
10.本协议有效期为:该论文投到乙方当日起到下列情况之一为止:
1) 该论文的法定著作权保护期限届至 ;
2) 乙方向甲方发出该论文的退稿通知单之日;
3) 甲方无正当理由撤走该论文之日后的第2 年的同一日;
4) 甲方回复修改稿的日期超出规定日期之1 日后第2 年的同一日。
11. 其他未尽事宜,双方可协商解决;若协商不成,则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处理。